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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志玲曾经“艳照”上市 不怕为艺术“献身”

网络 2006-7-29 15:10:00

  台湾第一名模的林志玲“艳”照曝光!前天台湾某周刊披露,两年前林志玲曾为《LoveAsia》拍摄性感写真影带,因是尚未走红前的作品,当时她以5万元人民币价格“卖”掉影带版权。据悉,此影带即将发行DVD,林志玲却拿不到任何版税,而她现在的写真价码已达三四百万元人民币以上,这下真的亏大了。

  强调非绝版将来还会为艺术“献身”

  据报道,两年前还未爆红的林志玲,曾与MaggieQ等模特前往马来西亚拍写真,执导影带的导演黄真真表示,当时林志玲名气不大,却符合外界对台湾女孩温柔的印象,声音嗲,配合度高、很敬业。该周刊还刊登了林志玲多张性感照,其中一张她不仅双腿张开,而且上半身仅用一件花披肩遮住胸部。艳照曝光后,林志玲昨天通过经纪人江怡蓉表示,这绝不是她的“绝版”艳照,只要未来有好的构思,她还会为艺术“献身”。

  质疑版权拥有者趁机捞金

  对于写真影带中,林志玲表现得“煽情”、“风骚”,江怡蓉解释为这是因时间空间不同,大家会有误解,好比十年前的照片,大家都会觉得很老土。她还透露,当时的拍摄构思Mag-gieQ是主线,而林志玲是绿叶。据悉,当时没什么名气的林志玲,所获酬劳并不高,根据江怡蓉说法最多就是5万元人民币而已,同时,江怡蓉透露照片版权当时就已经“卖掉”,如今版权属于摄影师,他要如何处理,林志玲的经纪公司无权过问。

  据悉,这部影带今年6月已在香港卫视合家欢台播映,预计不久后,将在全亚洲发行DVD,台湾媒体初步估计,若以现今当红DVD发行10万张、1张销售价500元新台币计算,依林志玲当红程度,至少能狂卖5000万元新台币(约合1250万元人民币)。昨天江怡蓉颇有微词地说:“等到志玲红的时候才播,很难不让人怀疑是想趁她当红的时候捞一笔啊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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